各院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产管理工作,深入推进资产精细化管理,按照学校设备管理办法,结合资产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现定于从2024年10月22日起启动2024年度全校设备(含家具,下同)资产清查工作。
一、清查的范围与依据
本次清查属于年度常规检查,以设备清查为主。清查工作主要依据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全部在用资产信息,同时结合各单位设备实物的购置使用和管理情况。在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有设备信息的校属企业纳入本次清查的范围。
二、清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本次清查采取各单位自查及资产处检查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自查时间从2024年10月22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止。
三、清查重点与报告要求
本次清查工作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展开:
1、清查并报告各单位设备账实相符情况;
2、检查并报告各单位设备使用、运行及管理状态;
3、清查并报告各单位设备标签粘贴及使用人、安置地点信息的准确性;
4、检查并报告各单位设备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
5、检查并报告各单位资产管理“三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检查并报告各单位近两年学校内部审计与设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请各单位围绕以上6方面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撰写自查工作报告。自查报告要求以电子版和书面两种形式,于2024年11月1日(周五)前报送资产管理处。自查报告需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
资产处办公地点:教技中心大楼109室。
资产处联系人:李磊。
四、其他安排
1、为配合各部门做好自查工作,资产处在各部门自查期间,提供设备标签的“补打印”服务,有需要的部门,请及时联系。
2、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清查结果将作为资产管理处开展后续相关设备资产检查与预算编报及审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3、负责归口管理有关设备的部门,在部门的自查报告中,还应包含归口管理的公共设备(非本部门办公自用)的自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