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按照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在建工程”项目应及时完成转固工作,以准确反映学校资产状况和资产价值。为做好此项工作,现提示如下:
1、工作对象。“在建工程”转固工作面向校内所有实施房屋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建设、改造、修缮等项目的部门。需办理转固的项目,是指已经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房屋、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2、时间要求。项目财务决算(审价)已完成的,项目部门应在财务决算(审价)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转固登记。项目财务决算(审价)未完成,但项目交付使用满一年的,项目部门应在项目交付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预转固登记。
3、材料要求。办理转固时,对于已完成财务决算(审价)的项目,项目部门须凭项目财务决算(审价)材料办理。对于未完成财务决算(审价)但交付使用满一年的项目,项目部门须凭已实际支付的费用等材料办理预转固登记,待该项目财务决算(审价)完成后再办理转固登记。
4、其他提示。“在建工程”转固是项目管理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各部门应加强管理,对于满足转固要求的,应及时办理,做到应转尽转。请各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本部门负责的项目,加强与财务处对账,及时至资产管理处办理转固登记。
资产管理处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