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为加强对社会各界及广大校友向我校捐赠实物资产的管理,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资产管理处每年对捐赠资产进行普查、登记工作。今年的普查、登记工作将于近期展开,为做好此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及登记范围
本次普查、登记,面向全校各院系、各部门。纳入普查和登记范围的实物资产,包括各院系、各部门在各类社会交往活动中,以学校或学院(部门)名义接受的赠与上海财经大学(或二级单位集体)的各类实物资产,如文物、字画、陈列品、古树名木、题名石、家具、设备等。能够确定资产价值的,登记时均应反映其价值信息;不能够确定价值(或无法衡量价值)的,登记时可不反映其价值信息。对于可以确定为低值品(价值1000元以下)的,不在本次普查、登记之列。对于低值品,请各二级单位做好内部管理工作。对于以前年度有应报未报的,请一并填写并注明。
二、普查与登记时间
本次普查与登记的基准日从2023年12月1日起到2024年11月30日止。在此期间内各部门有受赠实物资产情况的,请认真填写《2024年度受赠实物资产登记表》(详见附件),于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17:00点前书面报送资产管理处,同时电子版通过OA发送。
资产管理处联系人:杨骏,联系电话:65902732。
资产管理处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