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按照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在建工程”项目应及时办理转固工作,以准确反映学校资产状况和资产价值。为做好此项工作,现提示如下:
1、工作对象
“在建工程”转固工作面向校内所有实施房屋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的部门。需办理转固的项目,是指已经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房屋、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2、时间要求
项目决算(审价)工作已完成的,项目部门应在决算工作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项目转固登记。项目决算未完成,但项目交付使用满一年的,项目部门应在项目交付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项目预转固登记。
3、材料要求
办理转固时,对于已完成决算工作的项目,项目部门须凭项目决算材料办理。对于决算未完成但交付使用满一年的项目,项目部门须凭已实际支付的费用等材料办理预转固登记,待该项目决算完成后再办理转固登记。
4、其他提示
“在建工程”转固是项目管理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加强管理,对于满足转固要求的,应及时办理,做到应转尽转。请各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本部门负责的项目,加强与财务处对账,及时至资产管理处办理转固登记。
附:
关于印发《上海财经大学固定资产登记细则(2025年9月修订)》的通知.pdf
资产管理处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