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在建工程”转固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上海财经大学固定资产登记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做如下提示:
“在建工程”转固工作面向校内所有实施房屋构筑物(含附属设施)建设、改造、修缮等项目的部门。需办理转固的项目,是指已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办妥交付手续的房屋构筑物(含附属设施)。
办理转固时,转固项目财务决算(审价)已完成的,项目部门应在财务决算(审价)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凭财务决算(审价)相关材料,至资产管理处办理“在建工程”转固登记。转固项目财务决算(审价)未完成,且项目交付届满一年的,项目部门应在届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凭有关材料按照项目已实际支付费用以“先行入账”的方式,至资产管理处办理“在建工程”转固暂估登记,待该项目财务决算(审价)完成后再办理补充登记。转固工作流程详见附件。
另外,请各项目部门全面梳理本部门负责的项目,规范“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形成常态化管理。对于满足转固要求的,做到应转尽转,及时至资产管理处办理转固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