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按照教育部“预算一体化”工作总体部署,我处现开展2023年度各类资产配置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的调整申报工作。
本次调整申报,以今年7月份各单位申报的“2023年度新增资产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为基础,结合工作需要,本着“查漏补缺”的原则进行,原则上不做大的变动。确要调整资产预算的,应详细说明预算调整的原因。预算调整的具体“申报要求”,参见学校门户系统2022年7月23日资产处发布的通知。
调整申报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为调整申报,仅反映预算变动的内容,如无变动的,无需申报。
2、请各单位重视此项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避免产生下一年度资产无法正常配置的情况。
3、学校将对各单位申报的预算进行校内审核,并报教育部审批,最终以教育部审批结果为准。
4、本次调整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周一)16:00时,调整申报材料通过OA邮件方式报送至资产处李磊老师,联系电话:65908746。
特此通知,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