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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7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31

关于申报2027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各院系暨各科研机构、科研人员:

近日,教育部对所属高校部署了“2027年部门一上预算”工作,要求各高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科学、合理编制2027年度学校预算,其中,涉及新增资产配置“一上”预算的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7年度内,通过购置、建设、租用等方式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具体包括:房屋、土地、车辆、无形资产,以及单价在100元以上(含)的设备。

二、申报要求

1.房屋、土地资产配置预算的编制要求

购置、新建房屋发生的支出,凡能够资本化形成固定资产的,以及租用(包含新租和续租)土地、租用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的,均需按要求进行预算编制。预算编制时需详细填写附表中列明的项目资金来源、房屋用途、2027年度项目支出金额及项目的必要性等。

2.设备(含家具)资产配置预算的编制要求

设备配置预算包括设备购置或租赁单价在100元以上(含)预算,需填写设备预期使用频率和设备主要规格参数字段,以及决策材料和专家论证意见。

使用各类专项经费新增设备配置预算的,各部门预算编制前需协调相应专项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确保本次编制的预算与之前提交各归口管理部门的预算保持一致。涉及政府采购相关的设备预算,必须与之前报给采招中心的完全一致。

3.软件、数据库资产配置预算的编制要求

购置、委托开发、升级改造等形式配置各类软件、数据库的发生的支出,凡能够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或有效期限超过1年且单价大于2000元),均需按要求进行预算编制。预算编制时需详细填写附表中列明的项目资金来源,软件、数据库分类,2027年度支出金额及配置的必要性等。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684日(周二)11:00前,将预算申报表《2027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及预算编制相关说明材料报送资产管理处,材料以电子版形式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OA)发送至资产管理处杨骏老师,逾期不再受理。各单位需确保报送的材料已经过部门负责人认可,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预算申报期间,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企业微信联系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

四、其他

1.各单位负责通知到本单位所有科研团队、科研人员,并负责统筹本单位科研经费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填报工作。

2.各单位在开展2027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编制工作时,应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资产配置标准,按时填报本通知附表(详见附件)。

3.学校将对各单位申报的预算进行校内审核并上报。

特此通知,谢谢配合!


资产管理处

2026731


2027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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